国家能源局将重点监管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新能源跨省区交易,变相指定交易等情况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发布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范围涵盖:国家电网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各分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河北、内蒙古(蒙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市)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 监管内容有: 

       (一)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情况。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和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运营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交易情况,交易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独立规范运行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履行市场运营和风险防控职责情况;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议事规则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议事协调、行业自律作用发挥情况等。

       (二)市场公平竞争情况。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经营主体串通报价、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违规开展特定交易或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情况;市场运营机构人为分割市场限制公平竞争情况,违规限制新能源参加跨省区交易情况,在电力交易申报、出清、结算等环节违规设置限价情况,变相指定交易对象、交易价格情况等。

       (三)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等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及报送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信息管理及披露制度体系和披露平台建设完善情况,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在数据接口开放、数据交互等方面衔接情况等。 

       (四)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有关电力调度及交易机构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相关要求、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电力监管机构通过日常监管、市场经营主体反映和投诉举报等发现的市场注册准入、电力市场不当干预等其他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情况等。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5〕58号).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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