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禁售到绿色转型:成品油流通新政如何驱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5-02-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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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简称《意见》)。这是自2019年12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简称“2019年商务部通知”)以来,以更高层级形式对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提出要求,规格之高表明国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成品油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指引。
一、背景和意义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2024年汽油终端消费量1.77亿吨、柴油终端消费量1.84亿吨,流通领域全国约500家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覆盖全国近11万座加油站,直接服务超5亿驾驶人员,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2019年商务部通知,取消了成品油批发、仓储业务经营资格的审批办理,极大促进了行业发展,但成品油在互联网电商平台销售、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成品油为主要成分的车用燃料等问题也给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另外,在能源绿色转型的大潮中,成品油流通行业如何实现绿色发展,需要政策层面给予更多引导。《意见》的出台适时反映行业发展需要,有望破解成品油市场监管分散、效率低下、环保滞后等长期存在的难题,推动成品油流通体系向更安全、高效、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将有力引领成品油流通领域进入“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二、《意见》主要内容及解读
《意见》由五个部分二十一条组成,包括完善流通管理制度、健全跨部门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促进现代化发展、保障措施,《意见》对行业各环节均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制度创新、监管升级、现代化转型是本次新政的最大亮点!
(一)制度创新:从备案管理到信用分级
1.批发仓储经营备案制。《意见》首次明确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企业需持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完成商务部门备案,通过备案后方可开通税务发票模块(第一条)。此举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准入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从源头上规范企业准入资格。
2.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零售准入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零售经营资格准入标准,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证照,严禁加油站擅自改扩建(第二条)。多年来,部分企业取得加油站经营资格后,通过出租、转让经营证照等方式不主导经营,变相推高了成品油终端价格。《意见》严禁出租出借证照,谁取证谁经营的要求将有利于零售环节健康发展。
3.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油品质量计量达标、纳税记录、应急保供等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加大曝光力度,并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上实施差异化措施,推动行业自律(第四条)。
(二)监管升级:跨部门协同与数字化治理
1.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地方政府需统筹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执法协作。商务执法职能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地区需落实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未划转地区由商务部门主导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第五、六条)。
2.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数字化转型恰逢其时,是效率抓手。推进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建立涵盖批发、仓储、运输、零售的全链条可追溯动态监管体系,并探索油罐液位监测、炼油生产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第七、八条)。
(三)重点领域:安全环保监管与互联网销售
《意见》在安全生产、环保达标、质量计量、互联网销售等重点领域均提出明确要求(第九至十三条)。
一是持续加强流通环节油气超标排放问题的督查整改,强化对加油站(点)地下储罐渗漏的监管;
二是强化对不合格油品溯源倒查,防止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依法打击利用加油机作弊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规范互联网销售成品油行为,严格执行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成品油销售信息发布服务,规范有序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做到“一站一证”,禁止向电商平台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已经颁发的,6个月内由发证部门依法予以整改。近年来,部分省市发放的互联网成品油销售许可,有造成电商平台垄断加油站实体的潜在风险,不利于成品油零售行业发展。《意见》中强调“规范互联网销售成品油行为”,并不是全面禁止成品油的互联网销售,禁止的是没有加油实体的电商平台的成品油销售行为,允许的是零售企业进行自营加油站的互联网销售,例如线上下单、线下加油等,主旨是要确保成品油的销售主体是加油站、要确保线下加注场所的合规,加油站才是合规的零售加注场所。同时,《意见》中提出“一站一证”原则,也将杜绝“一证多用”或虚拟资格挂靠行为。未来成品油流通领域合规是生存底线。
(四)现代化转型:服务延伸与绿色低碳
1.优化零售网点布局。鼓励企业向农村及偏远地区延伸零售体系,支持农村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拓展非油品业务(如便利店、汽修服务),提升农村用油便利性(第十四条)。
2.推动连锁化与品牌化。支持中小型加油站通过托管、合资等方式实现统一采购与管理,促进专业化连锁品牌发展(第十七条)。
3.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意见》要求企业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支持成品油经营企业研发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安全、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和清洁替代能源发展,研究制定生物柴油等国家鼓励应用且已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绿色清洁燃料的流通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生物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第十八条)。此举呼应“双碳”目标,为传统能源行业注入绿色发展动能,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今后绿色与农村将是成品油市场增长蓝海。
(五)保障措施:激励约束与协同落实
在保障措施上,《意见》同时明确,一是要强化组织与资金保障,支持大数据管理及信息共享,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对推进不力者约谈整改(第二十条);二是要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规范企业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第二十一条)。
三、总结
此次《意见》通过制度创新、监管强化、服务延伸和绿色转型,系统性地回应了成品油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市场乱象、农村覆盖不足等问题,也明确了成品油流通行业今后的发展思路。但《意见》仍属政策性指导文件,起到方向引导的作用,行业发展中批发仓储企业如何备案、贸易公司油票分离问题如何解决、互联网销售如何整改等问题,仍需要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或操作细则。
2020年7月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来,新的管理办法尚未发布。2023年6月,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办法归属于行政法规体系,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此次《意见》的发布可能意味着《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将要颁布。未来,政策落地效果将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与企业的合规响应,但《意见》已为行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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